一, 为了迅速处理突发无线电事件,有效防止地震、洪涝等自然灾害对无线通讯的破坏,及时维护空中电波秩序,保障全市无线电通讯在紧急情况下畅通,J尽可能减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,制定本预案(以下简称预案)。
二, 遇到下列情况时,应立即启动预案:
1、发现非法电台时;
2、航空、广播电视、防汛等重要频率受到干扰时;
3、犯罪分子利用无线电进行犯罪活动时;
4、遇到重大事件或接到上级命令时。
三, 突发无线电事件的处理机构、组成人员
1、主管小组
组 长:徐碧涛 市无线电管理处处长
副组长:李志明 市无线电管理处副处长
张国立 市无线电管理处主任科员
2、工作小组:
组 长:李志明 市无线电管理处副处长
副组长:朱艳丽 市无线电监测站副站长
成 员:刘庆华 周富安 胡大鹏 陈志坤
第四条 主要职责
1、开设无线电应急通信电台,负责全市无线电通讯突发事件中无线电通信的畅通。
2、对全市无线电突发事件中无线电通讯的应急频率调整与指配,经市政府批准,实行无线电空中管制。
3、组织无线电监测站技术人员对辖区进行电磁环境检测,组建应急局域通信网。
4、对无线电监测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,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。
5、协调各通信运营公司建立应急移动无线电通信网络,保证辖区与指挥部和各方面的无线电通信畅通。
6、根据实际情况,及时请求省无委对辖区进行通信支援。
7、加强对各种无线电信号的监测,加大对各种无线电干扰信号和私设台站的查处力度,确保辖区良好的电磁环境和应急无线电通信联络的畅通。
第五条 处理程序
1、市无线电监测站工作人员在日常监听监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,应立即向应急小组报告,并做好记录,通知应急工作小组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。
2、应急工作小组接到通知后,根据小组的指示,调整应急电台,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,搜集现场资料,召开现场分析会,制定处理方案,做好应急准备和临时紧急处理。
3、按照处理方案,迅速联机展开相关数据的测试,测定干扰类别,利用侧向、定位、移动监测等方法查找干扰源,据监测结果提出处理意见。
4、根据需要设置应急电台,保障无线电指挥正常通信。航空、广播电视、防汛等重要频率受到干扰,有备用频率的先起用备用频率,确保通讯畅通;没用备用频率的,应指配临时频率供使用直至排除干扰。
5、遇有特殊灾情时,应立即报告市政府,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紧急会议,研究处置方案,作出是否进行空中管制的决定,组织协调做好补救工作。
6、如果事件性质严重,需请求帮助的,立即报告有关及上级主管部门。根据实际情况可请求省无线电管理部门和兄弟地市支援。
第六条 应急处理后勤保障
为保障应急小组能及时到达事发现场,迅速开展工作,设备管理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思想上应重视,加强对设备及车辆的保养和维护,保障随时能拉的出连的上,为处理突发事件争取时间。